山东大学自行车协会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663|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离校会员工作贴】关于做好离校老会员交流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18 23:0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做好离校老会员交流工作的通知
山东大学自行车协会自成立以来,将“家文化”放在协会建设的首位,本着给远离家乡的会员提供一个温馨家园,为会员提供锻炼成长的机会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同样,协会实行终身会员制的制度,会员自加入协会,即终身作为协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日常活动的权力。尽管由于毕业、升学深造等原因导致会员远离协会,但随时欢迎回家。
因此,拟定以下相关条例保证做好离校老会员的交流工作。
该条例的受众会员为:离校后主动申请者、为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与协会建立深厚友谊的会员。
执行单位为协会总秘书处。每年毕业时节,秘书处合理补充离校老会员名单,并在离任转交下一届总秘书处,同时做好后期相关工作的培训。
总秘书处本着“宣传山大车协良好精神风貌,加强离校老会员沟通交流,共同为山大车协的蓬勃发展出谋献力”的宗旨做好相关工作。
条例:
1、        协会重大节日、活动进行飞信通知并做出诚挚邀请。
例如:包饺子、315晚会、远征选拔、黄巢拉练等。
2、        法定节假日进行飞信祝福,及时汇报协会取得突出成绩。
3、        协会重大节日的相关纪念品做好保留工作,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通过合理途径赠与相关会员。
4、        总秘书处做好相关离校老会员资料的保存工作,承担起保证离校老会员之间畅通交流的重担。
5、        负责接收管理离校老会员赠送的相关礼品。
6、        热心解答离校老会员对协会现阶段的相关疑问。
7、        负责协调协会相关部门做好离校老会员的回访工作。
2#
 楼主| 发表于 2012-2-18 23:09: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张震 于 2012-2-28 16:24 编辑

关于做好离校老会员交流工作的通知(试运行版)
山东大学自行车协会自成立以来,将“家文化”放在协会建设的首位,本着给远离家乡的会员提供一个温馨家园,为会员提供锻炼成长的机会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同样,协会实行终身会员制的制度,会员自加入协会,即终身作为协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日常活动的权力。尽管由于毕业、升学深造等原因导致会员远离协会,但随时欢迎回家。
因此,拟定以下相关条例保证做好离校老会员的交流工作。
该条例的受众会员为:离校后主动申请者、为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与协会建立深厚友谊的会员。
执行单位为协会总秘书处。每年毕业时节,秘书处合理补充离校老会员名单,并在离任转交下一届总秘书处,同时做好后期相关工作的培训。
总秘书处本着“宣传山大车协良好精神风貌,加强离校老会员沟通交流,共同为山大车协的蓬勃发展出谋献力”的宗旨做好相关工作。
条例:
1、        协会重大节日、活动进行飞信通知并做出诚挚邀请。
例如:包饺子、315晚会、远征选拔、黄巢拉练等。
2、        协会重大节日的相关纪念品做好保留工作,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通过合理途径赠与相关会员。
3、        总秘书处做好相关离校老会员资料的保存工作,承担起保证离校老会员之间畅通交流的重担。
4、        负责接收管理离校老会员赠送的相关礼品。
5、        及时汇报协会取得突出成绩,热心解答离校老会员对协会现阶段的相关疑问。
6、        负责协调协会相关部门做好离校老会员的回访工作。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2-18 23:29:58 | 只看该作者
第二条没必要吧。。实在是。。关于那个汇报什么的可以归并到第六条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2-18 23:42:47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关于第二条的。。。法定节假日。。。我觉得除了三一五和冬至,有必要发的就是春节和清明、五一,后两个是作为协会活动(拉练、实践)通知比较好。。。就是重大节日发发就行这个意思。。。不过后来想想法定节假日好像也没有几个。。。{:4_283:}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2-19 00:18:46 | 只看该作者
真正得到执行才是好的。老会员忙碌之中必定会感到欣慰。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2-23 20:41:22 | 只看该作者
法定节假日进行飞信祝福:onion24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2-2-28 16:31:49 | 只看该作者
二楼已更新。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8-3-23 21:14:16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才看到这个帖子,老会员是协会非常宝贵的财富,顶起来!
本楼点评(1)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展开

QQ|小黑屋|手机版|北大车协|车协主站

GMT+8, 2024-11-25 00:38 , Processed in 0.087305 second(s), 6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