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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知识] [转帖]北京大学自行车协会出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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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11:4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思,只是一种借鉴吧。希望将要成为队长的你们,根据我们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吧。

北京大学自行车协会出行条例
  
Ⅰ总则
  
1.在本协会组织的各次外出拉练中,为保护会员人身安全,维护协会有组织有纪律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条例。
  
2.适用范围
  
凡参与活动组织工作的人员,自其接受任务始,到其所担负任务完成,经上级负责人同意为止;凡参与活动的一般会员,自其正式签到始,到返回集结地由队长宣布解散或经队长同意提前离队时为止,都在此条例相关规定约束范围内。
  
Ⅱ活动的组织,职责和权利
  
3.每次活动设队长一名,自接受执委会任命到本次活动结束,队长为活动的最高负责人。。
  
队长的职责与权利:
  
(1)在每次活动前对整个活动过程进行安排,委派当次拉练的前站,押后等工作人员,了解队员情况和行进的具体路线;在验收合格并掌握参与活动的人员名单后宣布出发;全权处理活动中发生的意外情况,担负活动中的指挥,(队长可视队伍大小情况指定1至2名副队长协助工作)返回集结地清点人数后宣布解散。
  
(2)队长在出发前应向队员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行进中一般情况下队长应骑行在队伍的中间靠后位置以掌握全局。
  
4.前站,如需要了解路况或提前安排食宿由2-4名队员负责打前站,其主要职责是在正式活动开始前预先探明行进路线,安排大队食宿地点,及进行订票,协商价格等工作。
  
5.前旗。队中设前旗1名,负责控制队伍的前进速度及休息的时间、地点。前旗应了解行进的具体路线,并一直骑行在队伍的最前端,当途经岔路时负责安排联络员留守指路。长途骑行休息时间为每行进1小时到1.5小时休息10至15分钟。行进速度以多数队员能跟在队中为宜。当路线较复杂或参加人员较多,管理困难时,前旗可向队长申请选择一前旗助理,帮助联络及整理队形。
  
6.前旗助理,由前旗或队长根据需要指定,协助前旗工作。前旗助理应了解行进的具体路线,当出现疑问时,超越队伍探查。同时前旗助理应始终跟随前旗,及时向前旗传达队伍的情况。
  
7.联络员。视队伍大小设联络员若干,负责在重要路口留下为后面的队员指示前进路线。联络员原则上由体力好的男队员担任。一般在转弯路口留人,而直行路口则不留。在城镇中骑行时,由于路口密集,一般不留联络员,而是由前旗带领队伍一同骑行。
  
8.维修员(队中修车)。视队伍大小和路线难度决定是否设维修员。维修员携带工具始终跟随大队,在休息时负责调整车辆,以减轻压后的负担。
  
9.队医。大规模的出行应设队医1名。行进中队医携带药箱骑行在队伍中靠后的位置,负责处理队员受伤的情况。
  
10.押后。队末设押后1名,活动中携带工具并负责维修车辆。押后决定是否要在活动前进行验车并对验车工作负责。押后原则上由技术组中的男队员轮流担任。
  
11.后旗。队末设后旗1名,标志队伍的结束。后旗应了解行进的具体路线。后旗应与押后一同骑行,互在视线范围之内。后旗与押后不能由同一人兼任,且原则上由男队员担任。后旗应鼓励脱离大队队员前进并注意观察是否落下了队员。所有脱离大队,跟随后旗骑行的队员应服从后旗和押后队员的安排。
  
Ⅲ骑行纪律
  
12. 队员应在出发前注意协会通知,了解大致路线、目的地及队中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维护好自己的自行车,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车送去检验,只有车辆合格后方能参加活动。
  
13.遵守交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条例。严禁闯红灯、逆行及随便上快车道、人行道。
  
14.服从指挥,行动守时。离开队伍须向队长报告并得到同意。若在队伍骑行过程中离队,应把车放在路旁醒目的地方,以免后旗错过。
  
15.前旗为队首的标志,其余队员依次按双列排列骑行。遇道路狭窄、车辆过多的情况,按前旗信号变为单列。骑行中尽量跟上队伍并排列整齐。未得到前旗允许不得超过前旗。出现一般事故时视情况留下1至4名队员处理,其余队员继续跟随前旗前进;若前旗遇故障需要停下,由负责人决定全体留下等待或指定临时前旗继续前进。
  
16.在队伍中骑行时遇有路面不平、有石头,或前旗发出单、双列及躲避变换信号时应及时向身后的队友传达。骑行动作照顾身后队友,尽量避免突然晃动、急刹车等行为。列队骑行中禁止双手离把。需要单手离把时应主动与前面对友拉开距离,并尽量用可控制后闸的手扶把。
  
17.注意保持车距适中,速度越快,距离应越远,一般在20--150cm之间。风阻大时可尽量靠近,下坡另计。
  
18.主动照顾体力不好的队友。不能让女队员单独离队骑行.
  
 
  
Ⅳ 特殊路况下的骑行要求
  
19.爬坡。爬坡时队伍分散结组骑行,速度各人依自己体力情况而定,但不能出现女队员单独骑行的情况。未经前旗同意,任何人不得超越前旗。到达坡顶后前旗视情况集结队伍。
  
20.下坡。下坡前须先行集结,下坡时呈单列骑行,前后车距5至10米。由队伍最前一人控制队伍速度。队列中严禁下坡时超车,到达坡底后前旗视情况集结队伍。
  
21.夜路。若路上无机动车,队伍沿马路中线前进。由前旗负责打灯,并带领队伍躲开危险路段。一定要保持队形紧密,落后前要及时告知前面队员。如已与大队分散,遇岔路不能辨别方向须等后旗或认路的队员,不可乱走。
  
Ⅴ 附则
  
22.对于本条例中各项规定,拉练活动的参与人员应尽量做到自觉遵守,对于出现的违规现象,由活动的各负责人出面予以劝阻和纠正,并进行职权范围内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由此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在执委会上通报,进行处罚;对于活动中表现积极,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亦由拉练活动负责人在执委会上宣布,以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发表于 2011-4-28 21:26:03 | 只看该作者
恩恩,发现和我们的条例还是有很多很多的相似的。不过感觉似乎他们一般是两列,前旗一个人在前面,后面却是两排,不大好呢。。。
很有借鉴意义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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