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自行车协会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334|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2013春季版主招募开始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3-25 10:1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车协已经九周岁了,12级的新会员们也开始走上舞台,按照惯例车协论坛将会招募一批新的版主,希望同学们踊跃申请。
让各位参与论坛管理,是为了让大家更熟悉论坛。论坛有着车协自创立至今的所有重要文字,有的帖子虽然沉了很久,但是仍然值得你去品味,希望大家都能从论坛得到自己的收获。

招募版块如下:
活动专区【3名】
关于单车【3名】
心路骑迹【3名】
有事你说话【3名】
灌水闲聊【3名】
车协众身相【3名】
二手物品交易【3名】

名额说明:3名中需有1名老会员,需在此版发帖申请,如前任版主申请继续留任,则前任版主优先上任,任期至13年9月初开学。剩余2名额为新会员,需在此版块发帖申请,任期至明年春季版主换届。


版主申请条件:
1.山大车协会员。
2.对车协事务热心。
3.上网时间较长,可以做基本的管理论坛的操作。
4.管理贴子合情合理,不得打击报复其它会员。
5.写好自荐申请和推荐后,只要有10名会员回帖支持即可通过。
6.申请人请写明真实身份。

申请帖格式说明:

(题目中请注明13春季)
1. 申请 版名:XXX
2. 申请人 :XXXUser ID:XXX
Email:
XXXXX学院XXXX专业XXXX级XX生。
3,结合你所要申请的版块,请说说你对那个版块的看法或者建议或者你当版主后你要干些什么,或者要怎么干
4. 删文原则: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文章;
   违反站规的文章;
与本版无关的文章。
恶意灌水,无意义的,说脏话的文章。
(此公告再次大量引用osos和neck的原文。特向原著致以谢意。)

版主行为准则:
1、经常登陆论坛,查看论坛的近况。尤其是负责版块的各类帖子。
2、3位版主合作,每月初整理一份自己版内的上个月的精品帖及精品回复并发布于论坛。
3、对于各类帖子,合理进行加精、置顶、提升、高亮、删除等操作。
4、不得借用版主之位谋个人之利。


招募自发帖之日开始,如5人申请同一版版主,则先获得10名会员支持者上任,与发布申请时间无关。
2#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10:20:09 | 只看该作者
转自CB
《怎样做个好斑竹》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水文,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切记),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记住,你是版主,应该有主见,要懂得运用民主集中制。
11,版主与版主一定要沟通好,对一件事出现两个不同的处理结果,除了会引起版 主、版副之间的尴尬外,更严重的是直接打击了版主的威信。
12,你想改革,很好!但千万别太急进,一定要先令网友充分了解你的意图和想法。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3-3-25 11:23:52 | 只看该作者
果断顶起!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3-3-25 14:30:35 | 只看该作者
没当过版主~不过顶起!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3-25 21:08: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景行仰者 于 2013-3-25 21:43 编辑

我这个版块有没有人来接手呢?

有事您说话三个版主多了点吧。。。
这个版块2个版主就完全够用了。

老版主也需要专门发帖申请吗?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23:02:47 | 只看该作者
老版主也需要发帖。
本楼点评(0) 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展开

QQ|小黑屋|手机版|北大车协|车协主站

GMT+8, 2024-11-24 15:19 , Processed in 0.086633 second(s), 5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